可申請的商標注冊形式有以下幾種
1.文字;
2.圖形;
3.拼音;
4.數(shù)字;
5.三維標志;
6.顏色;
7.聲音;
8.英文;
9.以上組合而成的商標。
國內商標申請人所申請的商標以文字、圖形以及文字和圖形的組合商標居多
因為這三種圖形易于辨認和后期印刷宣傳。商標局在審查組合商標能夠通過時,會將組合商標元素拆開,進行分別查詢,其中有任一元素有近似商標已注冊,都會將商標申請駁回。所以商標申請人可先將文字部分做為單獨商標進行注冊,通過率會比直接注冊組合商標要高一些。
明確禁止注冊的商標如下
1.地域性的地名(如中國,全球等縣級以上的地名,包括各個省份的簡稱);
2.政治性圖案;
3.歧視性語言;
4.夸大宣傳,帶有一定欺騙性質的。
注:商標圖形需具有顯著性,無法區(qū)分且容易造成誤認的不可以申請,太簡單或太復雜的圖形也不可以。